股东病逝后,股份一般可以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若公司章程禁止股权继承,通常会按以下方式处理:由公司其他股东受让该股份、由公司回购该股份等。
在处理股东病逝后股份的问题时,首先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该法第七十五条明确指出,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意味着,在没有特殊规定的情况下,股东的股份是可以被合法继承的。
继承股份的情况:当公司章程没有对股权继承作出限制时,股东的合法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股东资格和股份。合法继承人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遗嘱(如果有)等,然后按照公司的规定和程序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继承人成为新的股东后,享有与其他股东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参与公司决策、分享公司利润等。
公司章程限制继承的情况:如果公司章程明确规定禁止股权继承,那么就需要按照章程的规定来处理。常见的处理方式有以下几种。一是由公司其他股东受让该股份。其他股东可以按照一定的价格购买病逝股东的股份,这样既保证了公司股权结构的相对稳定,又能给予继承人相应的经济补偿。二是由公司回购该股份。公司可以按照章程规定的价格和程序回购该股份,回购的股份可以进行注销或者转让给其他股东。还可能存在将股份转让给公司外部第三人的情况,但这通常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和其他股东的同意。
在整个处理过程中,为了避免纠纷,相关各方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进行操作。如果在处理过程中出现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五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