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坠物赔偿款项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若造成残疾还需赔偿残疾赔偿金等,造成死亡则要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
在高空坠物导致他人人身损害的情况下,赔偿款项有着明确的规定。医疗费,这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伤害后为进行治疗而支付的费用,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等。这些费用需要有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收款凭证,并且要与治疗高空坠物所造成的损伤相对应。
误工费也是重要的赔偿项目。它是指受害人因受伤而无法正常工作所减少的收入。计算误工费时,需要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收入状况方面,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则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在治疗和康复期间需要他人护理而产生的费用。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交通费是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一般以正式票据为凭,并且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住宿费是指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用。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必要的营养费则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如果高空坠物导致受害人残疾,除了上述费用外,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若高空坠物造成受害人死亡,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