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孩子不到三岁,法院通常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会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孩子的生活环境等因素。如果孩子一直由一方照顾,维持现状更有利于孩子成长,法院可能会倾向于将抚养权判给该方;若双方抚养条件相当,母亲争取抚养权有一定优势,但并非绝对。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夫妻离婚时孩子不到三岁的抚养权判决,有着一系列的考量因素。法律明确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孩子不到三岁,已过了两周岁这个关键节点,此时不再单纯以母亲抚养为原则。
抚养能力和条件是法院重点考量的方面。抚养能力包括经济收入、稳定的住所等物质条件。例如,一方有稳定且较高的收入,能够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教育环境,在争取抚养权时会更有优势。同时,抚养条件还涉及到是否有时间和精力照顾孩子。如果一方工作繁忙,经常需要加班、出差,无法给予孩子足够的陪伴和照顾,而另一方有相对宽松的工作时间和更多的精力来陪伴孩子成长,那么法院可能会倾向于将抚养权判给后者。
孩子的生活环境也是重要因素。如果孩子一直跟随某一方生活,已经形成了相对稳定的生活环境,突然改变生活环境可能会对孩子的心理和成长造成不利影响,法院通常会考虑维持孩子现有的生活状态。比如孩子一直由爷爷奶奶照顾,在当地有熟悉的幼儿园和社交圈子,那么继续由这一方抚养可能更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父母双方的品德、教育背景等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抚养权的判决。品德良好、教育背景较好的一方,更有可能为孩子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有利于孩子的全面发展。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来做出抚养权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