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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程序怎么办理需要带哪些证件去

2025-11-05 12: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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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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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盈科(哈尔滨)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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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程序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需双方先签订离婚协议书,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30天冷静期后,再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需要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等证件材料。诉讼离婚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审理判决,需要携带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等。

首先来看协议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在申请离婚登记时,需要携带的证件和材料有: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有的地方还可能要求提供双方近期免冠照片等。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受理。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而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起诉时,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起诉状应当记明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等。同时,要携带本人身份证、结婚证等能证明身份和婚姻关系的证件。法院受理后,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且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判决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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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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