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管制和缓刑主要对犯罪分子本人、其子女及特定的旁系亲属会产生影响。
对犯罪分子本人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在刑罚执行期间,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需遵守一系列规定,例如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违反相关规定,可能会被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在就业方面,很多特殊行业要求从业者必须无犯罪记录,被判管制和缓刑有犯罪记录,这会导致他们在就业选择上受到限制,像公务员、法官、检察官、警察、律师等职业,通常都对有犯罪记录的人员设置了限制。在日常生活中,他们可能会受到周围人的异样眼光和偏见,这对其心理和社交也会产生负面影响。
对其子女也会产生一定影响。当子女报考公务员、参军、报考军事院校、报考政法类院校等需要进行政审的情况时,父母有犯罪记录可能会导致子女政审不通过。因为这些岗位对人员的政治素质和家庭背景有较高要求,父母的犯罪记录可能会被视为潜在的风险因素。
在一些特定情况下,旁系亲属有管制或缓刑记录也可能对当事人产生影响。例如某些特殊的涉密岗位,在政审时可能会对较为广泛的亲属关系进行审查。所以,判管制和缓刑带来的影响不仅局限于犯罪分子本人,还会波及到其亲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