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取保候审规定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被撤销取保候审,重新羁押,还可能面临逮捕等处理。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遵守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当违反取保候审规定情节严重时,会有相应的处理措施。
撤销取保候审并重新羁押:如果被取保候审人违反了诸如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未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未能及时到案;干扰证人作证;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等规定,且情节严重,司法机关可以决定撤销取保候审。一旦撤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被重新羁押,限制其人身自由,以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
逮捕:对于违反取保候审规定,情节严重的情况,司法机关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予以逮捕。例如,故意实施新的犯罪;企图自杀、逃跑,逃避侦查、审查起诉的;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等行为,通常会被认定为情节严重,符合逮捕条件。在决定逮捕时,要遵循法定的程序,由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没收保证金:如果被取保候审人是采取保证金方式取保候审的,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还会被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这是对其违反规定行为的一种经济制裁,以此督促被取保候审人遵守规定。
违反取保候审规定情节严重会面临较为严厉的处理,其目的在于维护刑事诉讼秩序,确保司法活动的正常开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一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