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赔偿,需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提交附带民事起诉状,若书写有困难可口头起诉。同时要满足起诉条件,提供相关证据,并遵循法定程序进行。
要明确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的时间。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之前提起。若在此期间未提起,就不能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要符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一是原告需为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二是有明确的被告,通常为刑事被告人以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三是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需说明因犯罪行为所遭受的物质损失情况以及赔偿的具体数额等。四是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准备好相关材料。一般要撰写附带民事起诉状,起诉状中应写明原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内容。若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也可以口头起诉,由审判人员记录在案,并向原告宣读,原告确认无误后签名或者盖章。同时,要收集和提供与赔偿请求相关的证据,比如因犯罪行为导致人身伤害的医疗费用票据、误工证明,财产损失的评估报告等。
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受理该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在收到附带民事起诉状后,会进行审查,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受理;不符合的,裁定不予受理。在审理过程中,附带民事诉讼可以进行调解,若调解达成协议并即时履行完毕的,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但应当记入笔录;若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同刑事部分一并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