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上缝两针轻微伤的赔偿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若经过鉴定构成伤残,还需赔偿残疾赔偿金等。赔偿途径可先与侵权人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在处理手上缝两针轻微伤赔偿问题时,首先要明确赔偿项目。医疗费是赔偿的基础部分,包括挂号费、检查费、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等与治疗此次伤害直接相关的费用。需凭借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误工费方面,如果因受伤导致无法正常工作而减少了收入,侵权人应予以赔偿。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若受害人在治疗期间需要他人护理,就会产生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交通费是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如果受害人认为自己的伤害可能构成伤残,可以申请伤残鉴定。一旦构成伤残,还可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在确定赔偿金额后,双方可以进行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达成一致,可签订赔偿协议。若协商不成,受害人可以向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诉讼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证据,如病历、诊断证明、费用清单、误工证明等,以便更好地支持自己的诉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