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律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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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共同贷款买的房子怎么办理

2025-10-30 21:4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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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锦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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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源生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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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时共同贷款买的房子办理,需先确定房屋归属,再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后续处理,如提前还清贷款解押后过户,或经银行同意办理转贷等。

夫妻离婚时对于共同贷款购买的房子,要妥善处理,需按以下步骤和情况来操作。

确定房屋归属。夫妻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若能达成一致意见,可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房子归一方所有,获得房屋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补偿的金额通常根据房屋的市场价值、剩余贷款等因素综合确定。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如双方的经济状况、对房屋的贡献等因素进行判决。

在确定房屋归属后,就涉及到后续的手续办理。情况一:提前还清贷款。如果有能力提前还清全部贷款,在还清贷款后,银行会出具贷款结清证明,然后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解押手续。解押完成后,根据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将房屋过户到一方名下。办理过户时,需要双方携带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房产证等相关材料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

情况二:未还清贷款。若无法提前还清贷款,通常需要经过银行的同意。银行会对承接贷款的一方进行评估,看其是否具备还款能力。如果银行同意,可办理转贷手续,将剩余贷款转到获得房屋的一方名下。但并非所有银行都支持转贷,具体要以贷款银行的规定为准。若银行不同意转贷,双方仍需按照原贷款合同共同承担还款责任,不过在实际操作中,一般由获得房屋的一方继续偿还贷款,另一方可以与对方约定好补偿方式和金额。

在整个处理过程中,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仔细审查相关协议和文件,避免后续出现纠纷。如果对相关手续和法律规定不熟悉,也可以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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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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