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债务偿还能力的指标主要分为短期偿债能力指标和长期偿债能力指标两方面。短期偿债能力指标包括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现金比率等;长期偿债能力指标包括资产负债率、产权比率、利息保障倍数等。
首先来看短期偿债能力指标。流动比率是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它反映了企业流动资产在短期债务到期以前,可以变为现金用于偿还负债的能力。一般认为,生产企业合理的最低流动比率是 2。例如,某企业流动资产为 200 万元,流动负债为 100 万元,其流动比率就是 2,说明该企业短期偿债能力相对较好。速动比率是企业速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速动资产是指流动资产减去存货等变现能力较差且不稳定的资产后的余额。速动比率能够更准确、可靠地评价企业资产的流动性及其偿还短期负债的能力,通常认为正常的速动比率为 1。现金比率是企业现金类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现金类资产包括企业所拥有的货币资金和持有的有价证券等,它最能反映企业直接偿付流动负债的能力。
长期偿债能力指标。资产负债率是负债总额与资产总额的比率,它反映了在企业总资产中,由债权人提供的资金所占的比重以及企业资产对债权人权益的保障程度。从债权人的角度看,资产负债率越低越好,因为这意味着他们的债权更有保障;而从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的角度看,适当的资产负债率可以利用财务杠杆增加企业的收益。产权比率是负债总额与所有者权益总额的比率,它反映了债权人与股东提供的资本的相对比例,也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结构是否稳定。一般来说,产权比率越低,表明企业的长期偿债能力越强,债权人权益的保障程度越高。利息保障倍数是企业息税前利润与利息费用的比率,它反映了企业经营收益为所需支付的债务利息的多少倍。倍数越大,说明企业支付利息费用的能力越强,长期偿债能力也就越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