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拍卖房产流程一般包括查封房屋、评估价格、确定拍卖保留价、发布拍卖公告、举行拍卖会、确认拍卖结果、交付房产等环节。
查封房屋。法院在执行案件过程中,根据生效的法律文书,对被执行人的房产进行查封。查封的目的是限制被执行人对该房产的处分权,确保后续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法院会向房产管理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进行查封登记。
评估价格。法院会委托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查封的房产进行评估。评估机构会根据房产的位置、面积、房龄、市场行情等多种因素,确定房产的市场价值。评估报告是确定拍卖保留价的重要依据。
之后要确定拍卖保留价。法院会根据评估价格,并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拍卖的保留价。保留价是拍卖的最低价格,如果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该应价不发生效力,拍卖师应当停止拍卖标的的拍卖。
然后发布拍卖公告。法院会在规定的媒体上发布拍卖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拍卖房产的基本信息、拍卖时间、拍卖地点、竞买人资格要求等。公告的目的是让更多的人了解拍卖信息,吸引潜在的竞买人参与。
举行拍卖会。在公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由拍卖机构主持进行拍卖会。竞买人在拍卖会上进行竞价,价高者得。拍卖过程中,拍卖师会按照一定的规则和程序进行操作。
确认拍卖结果。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要当场签署成交确认书。法院会对拍卖结果进行审查,确认拍卖是否合法有效。如果拍卖合法有效,法院会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等法律文书。
交付房产。买受人按照规定支付全部价款后,法院会协助买受人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并责令被执行人在一定期限内腾空房屋交付给买受人。如果被执行人拒不配合,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五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