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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办理结婚证流程

2025-10-27 01:5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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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盈科(温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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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办理结婚证的流程与初婚大体一致,主要包括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环节。需准备好相关证件和材料,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给结婚证。

明确所需的证件和材料。离婚后再次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以及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还需提供离婚证或法院生效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以此证明婚姻状况为离异。

申请环节。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需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结婚申请。必须双方亲自到场,不能委托他人办理。到达婚姻登记机关后,要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在声明书中如实填写双方的基本信息和声明内容,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签名或按指印。

审查环节。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等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审查内容主要包括当事人是否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如是否达到法定婚龄、是否存在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是否已有配偶等情况。同时,会核实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登记环节。经过审查,如果符合结婚条件,婚姻登记机关会予以登记,并当场发给结婚证。若不符合结婚条件,婚姻登记机关会向当事人说明理由。至此,双方的婚姻关系正式成立,受到法律的保护。离婚后办理结婚证的流程虽然与初婚类似,但要注意准备好能证明离异身份的相关材料,确保结婚登记顺利进行。

离婚后办理结婚证流程(0)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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