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一年半进行财产分割,首先要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在财产分割前,明确财产性质至关重要。根据法律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比如,一方在结婚前购买的房产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该房产就属于其个人财产。
而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结婚一年半的夫妻,在分割共同财产时,通常遵循以下规则。
双方能够协商一致是较为理想的方式。夫妻可以自行决定如何分配共同财产,只要达成的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该协议就是有效的。
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则需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进行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例如,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过错行为,在分割财产时可能会少分。同时,如果有子女需要抚养,法院也会考虑保障子女的生活需求,给予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适当的财产倾斜。在分割财产时,法院还会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双方应得的财产份额。
如果涉及到房产分割,情况会相对复杂。若房产是婚后共同购买,一般会按照上述原则进行分割;若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那么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需要进行合理分割。
结婚一年半财产分割要依据法律规定,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