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在认定标准、税率与征收率、计税方法、发票使用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
在认定标准上,根据相关规定,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的为小规模纳税人,超过该标准的则一般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不过,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小规模纳税人,也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税率与征收率方面,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有13%、9%、6%以及零税率等,不同的行业和业务适用不同的税率。而小规模纳税人采用征收率,通常为3%,在2023年期间,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销售不动产等业务的征收率为5%。
计税方法上,一般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是按照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进项税额则是购进货物、劳务、服务等取得的合法扣税凭证上注明或计算的税额。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不存在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
发票使用也有差异,一般纳税人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专用发票不仅是商事凭证,还具有抵扣税款的功能。小规模纳税人通常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但现在小规模纳税人也能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过,部分业务需要到税务机关代开专票。
税收优惠政策上,小规模纳税人有较多针对其特点的优惠政策。比如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季度销售额3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而一般纳税人则没有此类普惠性的免征增值税优惠,但在一些特定行业和项目上有相应的税收优惠,如软件企业的即征即退政策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