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1周岁离婚时,一般情况下会判给母亲直接抚养,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形时也可能判给父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孩子在1周岁左右,通常更依赖母亲的哺育和照顾,母亲在生理和心理上往往更能满足孩子此时的需求,从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成长角度出发,将抚养权判给母亲是较为合适的。
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孩子可能会判给父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规定,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是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例如母亲患有严重的肺结核等传染病,可能会对孩子的健康造成威胁。二是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比如母亲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生活条件,但却对孩子不管不顾,不尽抚养责任。三是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这是一个兜底条款,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比如母亲存在吸毒、赌博等不良行为,严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
如果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也会予以支持。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判决抚养权归属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保障孩子的最大利益为出发点,做出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