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补偿金不给,可先与对方协商,若协商无果,可依据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强制执行。
在婚姻关系结束时,若一方应给予另一方补偿金却未支付,有多种解决途径。协商解决。双方曾有过婚姻关系,可能存在一定的感情基础和沟通可能性。可以尝试心平气和地与对方交流,了解其不支付补偿金的原因。也许对方是因为暂时经济困难,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协商一个新的支付计划,确定新的支付时间和方式,以保障权益的同时也给予对方一定的缓冲。
若协商不成,若离婚时是通过协议离婚,且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了补偿金的数额、支付时间等内容,那么未获得补偿金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向法院提交起诉状、离婚协议等相关证据,请求法院判决对方按照协议支付补偿金。法院在审理后,如果认定协议合法有效,会依法作出判决。一旦判决生效,对方就必须按照判决履行支付义务。
如果是通过诉讼离婚,并且法院的判决书中已经明确了补偿金的支付,而对方拒不执行,那么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多种强制执行措施,比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通过这些措施,迫使对方支付补偿金,以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整个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离婚协议、判决书、沟通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