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离婚后小孩抚养权的归属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判给女方直接抚养;已满两周岁的子女,法院会根据双方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子女抚养权的判决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考量因素。
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这个阶段的孩子对母亲的生理和情感依赖更为强烈,母亲的抚养通常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不过,如果母亲存在一些不适宜抚养孩子的情形,比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孩子也可能判给父亲抚养。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此时,法院会从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方面进行综合判断。抚养能力包括经济收入、居住条件、教育背景等。抚养条件则涉及到双方的生活习惯、品德修养等。例如,一方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能够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和教育环境,另一方工作不稳定且收入较低,那么前者在争取抚养权上可能更有优势。如果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或者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等,法院也会予以考虑。
已满八周岁的子女:由于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已经具有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法院在判决抚养权时,会充分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会通过询问孩子等方式,了解其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
女方离婚后小孩抚养权的归属是一个综合考量的结果,目的是保障孩子能够在最有利于其成长的环境中生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