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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农村房屋是父母建的怎么办

2025-10-17 20:5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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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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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盈科(哈尔滨)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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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农村房屋是父母建的,一般该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但可能存在一些特殊情况,需结合具体情形判断夫妻双方是否有相应权益。

一、通常情况在农村,房屋的建造主体对于产权归属有着重要影响。如果房屋是由一方父母建造的,从法律角度来看,该房屋的所有权通常归属于父母。因为建造行为是取得房屋所有权的重要依据,父母投入资金、人力等资源建造房屋,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他们是房屋的合法所有者。所以在夫妻离婚时,该房屋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不能对其进行分割。例如,男方父母在男方婚前出资建造了农村房屋,婚后男方与女方离婚,该房屋仍属于男方父母,女方无权要求分割。

二、特殊情况1. 夫妻参与建造或有出资如果夫妻双方在房屋建造过程中进行了出资或者参与了建造劳动,那么夫妻可能对该房屋享有一定的权益。比如夫妻婚后与男方父母共同生活,在建造房屋时夫妻拿出了自己的积蓄用于购买建筑材料,或者夫妻双方参与了房屋的建造工作。这种情况下,虽然房屋登记在父母名下,但夫妻的出资和劳动贡献应当得到认可。在离婚时,可以根据夫妻的出资比例、劳动贡献等因素,给予夫妻相应的经济补偿。

2. 赠与约定若父母明确表示将房屋赠与夫妻双方,且有相关的赠与协议或者其他证据证明,那么该房屋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例如,父母在夫妻结婚时书面约定将农村房屋赠与夫妻二人,那么在离婚时该房屋就可以由夫妻双方进行分割。离婚时涉及农村父母建造的房屋分割问题较为复杂,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

离婚农村房屋是父母建的怎么办(0)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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