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构成轻伤,若符合缓刑条件,可能会被判处缓刑,一般是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适用缓刑,但这并非绝对,需结合具体案情判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而缓刑的适用条件为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这四个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案件,如果犯罪嫌疑人具有以下情节,适用缓刑的可能性较大。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这体现了犯罪嫌疑人的悔罪态度,并且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被害人的损失,缓解了社会矛盾。例如,犯罪嫌疑人在案发后及时支付被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并真诚向被害人道歉,取得了被害人的书面谅解书,法院在量刑时会将此作为重要的考量因素。
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自首表明犯罪嫌疑人主动认罪,愿意接受法律制裁;立功则体现了其对社会有一定的积极贡献。比如犯罪嫌疑人在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或者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等。
如果犯罪嫌疑人存在一些不利于适用缓刑的情节,如犯罪手段残忍、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有前科劣迹等,那么即使构成轻伤,也可能不会被判处缓刑。故意伤害罪构成轻伤判缓刑的具体情况要综合全案的各种因素,由法院依据法律和事实作出公正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三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六条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