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仲裁是解决纠纷的一种重要方式,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仲裁赔偿金少了,当事人可能会感到不满意。那么,仲裁赔偿金少了怎么办呢?
一、提起诉讼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或者撤销:
1. 仲裁庭违反法定程序的;
2. 裁决所依据的法律适用错误的;
3. 裁决有明显错误的;
4. 裁决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申请再审
当事人对已生效的仲裁裁决,在发现新的证据或者提出新的主张,足以推翻原裁决的,可以在裁决生效后2年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再审。仲裁委员会经审查,认为申请理由成立的,应当决定再审。
三、协商解决
当事人也可以与对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具有法律效力。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方法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选择。建议当事人在采取行动前咨询律师,获取专业建议。
仲裁赔偿金少了,当事人可以通过提起诉讼、申请再审或协商解决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