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行驶撞死人是否会坐牢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如果驾驶员无过错,一般不构成犯罪,不会坐牢;若存在一定过错且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则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而坐牢。
在判断正常行驶撞死人是否会坐牢时,关键在于确定驾驶员是否承担主要以上责任以及是否符合相关罪名的构成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如果在事故中,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存在超速、酒驾、闯红灯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是由于死者自身的过错(如突然横穿马路等)导致事故发生,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定驾驶员对事故不负主要或全部责任,那么驾驶员通常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也就不会面临坐牢的刑罚。不过,可能仍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
若驾驶员虽然主观上认为自己是正常行驶,但实际上存在一些轻微违规行为,且这些行为与事故的发生有因果关系,经认定驾驶员对事故负主要或全部责任,就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例如,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未按规定让行,导致与行人发生碰撞并致其死亡,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面临坐牢的后果。
正常行驶撞死人不能一概而论是否会坐牢,要依据事故责任认定和具体的法律规定来综合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