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计费方式与应税所得项目相关。综合所得采用累计预扣法,先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再依据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等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对应税率计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等按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这些计费方式旨在合理确定个人纳税义务,保障税收公平。
个人所得税的计费方式根据不同的应税所得项目有所不同。
1、综合所得
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采用累计预扣法,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例如,小李每月工资收入10000元,三险一金扣除1000元,有一个子女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可扣除1000元专项附加扣除,那么每月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0 - 5000 - 1000 - 1000 = 3000元,对照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
2、经营所得
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比如个体工商户小张全年经营收入100万元,成本、费用及损失共计80万元,那么应纳税所得额为100 - 80 = 20万元,再根据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
3、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
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例如,小王取得利息收入5000元,那么应纳税额为5000×20% = 1000元。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计费有明确的详细步骤。
1、确定收入额
工资、薪金所得以全部收入为收入额;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稿酬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再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2、减除扣除项目
扣除基本减除费用每年6万元,还有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3、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用收入额减去上述扣除项目后的余额即为应纳税所得额。
4、查找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根据应纳税所得额对照综合所得适用的税率表,找到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5、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计费有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1、成本、费用及损失的扣除范围
成本是指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和分配计入成本的间接费用;费用是指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损失是指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但有些支出不得扣除,如个人所得税税款、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等。
2、年度汇算清缴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例如,个体工商户小赵在年度中间可能由于预估不准确等原因预缴税款与实际应纳税额有差异,就需要在汇算清缴时进行调整。
3、适用税率的准确把握
要准确对照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表,根据应纳税所得额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避免计算错误导致少缴或多缴税款。
综上所述,个人所得税的计费方式因应税所得项目而异,不同的计费方式有不同的计算方法和注意事项。在实际操作中,纳税人可能还会遇到诸如专项附加扣除申报错误、经营所得成本核算不准确等问题。如果您在个人所得税计费方面还有其他疑问,比如如何处理跨年度的收入、扣除项目发生变化如何调整等,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您咨询解答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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