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立过程中的责任承担者需根据不同情况确定。在公司成功设立时,设立过程中的合同责任一般由公司承担;若公司未成立,相关责任则由发起人承担。发起人若存在过错导致公司或第三人受损,也需承担相应责任。了解这些责任承担规则,有助于明确各方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义务和风险。
公司设立过程中的责任承担者要依据具体情形判断。对于合同责任,如果公司成功设立,以设立中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成立后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发起人的责任
当公司未成立时,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比如在筹备公司过程中租赁办公场地、购买设备等产生的费用,若公司最终未能设立,发起人需共同承担偿还责任。发起人因履行公司设立职责造成他人损害,公司成立后受害人请求公司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未成立,受害人请求全体发起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也应予支持。
2、公司的责任
公司成立后,对于发起人以自己名义为公司设立之目的而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若公司确认该合同或实际享有合同权利,合同相对人可以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

公司设立中发起人承担责任的情形较为多样。其一,在出资方面,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1、出资不实责任
若发起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其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例如,发起人以知识产权出资,评估价值过高,实际价值远低于章程定价,该发起人就需补足差额,其他发起人共同担责。
2、设立失败责任
如前文所述,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同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发起人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3、过错赔偿责任
发起人因自己的过错给公司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比如发起人在选择合作方时,因疏忽大意未进行充分调查,导致公司遭受损失,该发起人就要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设立成功后,责任划分需遵循一定规则。对于设立过程中的合同责任,若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名义订立合同,公司成立后自动承担该合同义务。
1、合同责任划分
如果发起人以自己名义为公司利益订立合同,公司成立后对该合同予以确认,或者已经实际享有合同权利或者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相对人可以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反之,若公司未确认该合同,合同相对人只能请求发起人承担责任。
2、侵权责任划分
发起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因过错侵害公司或第三人合法权益,公司有权要求发起人承担赔偿责任。若给第三人造成损害,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后,可向有过错的发起人追偿。
3、出资责任划分
公司成立后,若发现发起人出资不实等问题,该发起人需补足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这有助于保障公司资本的充实,维护公司和债权人的利益。
综上所述,公司设立过程中的责任承担涉及多个方面和不同主体,包括发起人、公司等。明确这些责任承担规则对于保障各方合法权益至关重要。在实际操作中,可能还会遇到更多复杂的法律问题,如公司设立过程中的隐名出资责任、设立中的公司与非法人组织的责任区分等。如果您在公司设立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问题,都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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