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侵权的构成要件包括须为饲养的动物、须有动物的加害行为、须有造成他人损害的事实、须动物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其后果方面,一般动物侵权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但能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可减轻或不承担责任;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害,除能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外应承担侵权责任;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致害,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绝对无过错责任。
动物侵权是一个在日常生活中较为常见的法律问题,了解其构成要件和后果至关重要。
1、动物侵权的构成要件
须为饲养的动物。这里的饲养强调动物处于人的控制和管理之下,如家庭宠物、农场养殖的家畜等。须有动物的加害行为,这种加害行为可以是积极的攻击,如狗咬人,也可以是消极的,如动物在公共场所排泄导致他人滑倒受伤。第三,须有造成他人损害的事实,损害包括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须动物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即损害是由动物的行为直接导致的。
2、动物侵权的后果
一般情况下,动物侵权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无论是否有过错,都要承担侵权责任。但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例如,被侵权人故意挑衅动物导致被咬伤,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可以减轻责任。若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除了能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对于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绝对无过错责任,即无论被侵权人是否有过错,都要承担责任。

明确动物侵权构成要件的具体认定标准,有助于准确判断是否构成动物侵权。
1、饲养动物的认定
判断是否为饲养的动物,关键在于看动物是否处于人的控制和管理之下。例如,流浪猫如果长期由特定人投喂和照顾,使其依赖该人提供食物和住所,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认定为处于该人的饲养之下。而野生动物在自然环境中未被人控制和管理,则不属于饲养的动物范畴。
2、加害行为的认定
动物的加害行为必须是基于其自身的本能或习性。比如,狗的撕咬、马的踢踏等。同时,这种行为应该是在没有外力强制的情况下发生的。如果是有人故意驱使动物实施加害行为,那么这就不仅仅是动物侵权,还涉及到人的侵权行为。
3、损害事实的认定
损害事实包括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人身损害如被动物咬伤、抓伤导致的身体伤痛、残疾甚至死亡;财产损害如动物损坏他人的衣物、家具等。损害事实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且有相应的证据证明,如医院的诊断证明、财产损失的评估报告等。
4、因果关系的认定
要确定动物的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例如,被狗咬伤后感染狂犬病,狗的咬伤行为与感染狂犬病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在判断因果关系时,需要结合专业的医学鉴定和证据来综合认定。
不同类型的动物侵权,其后果存在一定的差异。
1、一般动物侵权
对于一般的家养宠物,如猫、狗等,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通常要对动物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但如果被侵权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如主动去激怒动物,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可以减轻或免除责任。
2、违反管理规定的动物侵权
当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如未给狗系狗绳、未给猫戴嘴套等,造成他人损害的,除了能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种情况下,法律更倾向于保护受害者的权益,因为饲养人或管理人有义务遵守管理规定,保障公共安全。
3、禁止饲养的危险动物侵权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绝对无过错责任。无论被侵权人是否有过错,饲养人或管理人都要承担全部责任。这是因为禁止饲养的危险动物本身具有极大的危险性,法律对其管理和责任承担有更严格的规定。
综上所述,了解动物侵权的构成要件和后果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在实际生活中,还可能会遇到动物侵权责任的分担、赔偿范围的确定等问题。如果您在动物侵权方面遇到法律问题,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的专业律师将为您提供详细的解答和法律帮助。
律法果所有内容仅供参考,有问题建议咨询在线律师!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
© XunRuiCMS 2025 律法果版权所有 蜀ICP备2023034512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