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责任鉴定是确定医疗事故责任归属的关键环节。一般由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或医患双方共同委托专门的医学会组织进行。鉴定需遵循受理、调查、专家鉴定等流程,依据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等作出科学判断。通过专业、严谨的鉴定,明确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的责任,为后续处理医疗纠纷提供重要依据。
医疗事故责任的鉴定是一个严谨且专业的过程。鉴定的启动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另一种是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1、鉴定机构的选择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有相应的级别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2、鉴定的流程
医学会受理鉴定申请后,会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学会会组织专家鉴定组,依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运用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独立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鉴定组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综合分析患者的病情和个体差异,作出鉴定结论。

医疗事故责任鉴定有明确的标准。这一标准是判断医疗行为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以及确定责任程度的重要依据。
1、主体标准
医疗事故的主体必须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医疗机构是指按照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医务人员是指依法取得执业资格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如医师、护士等,他们必须在合法的医疗机构中执业。
2、行为违法性标准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必须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这些法律法规和规范是保障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的基本准则,违反这些规定是构成医疗事故的重要条件。例如,医生在手术过程中未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范,导致患者术后感染,就可能构成医疗事故。
3、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标准
必须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给患者造成了人身损害。这里的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同时,这种人身损害必须达到一定的程度,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进行医疗事故责任鉴定需要准备一系列材料,这些材料是鉴定工作顺利进行的基础。
1、医疗机构提交的材料
医疗机构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2、患者提交的材料
患者需要提交的材料主要是其身份证明,以及患者本人保存的病历资料等。如果患者死亡,其近亲属还需要提交患者死亡证明等相关材料。患者还可以提供书面陈述及答辩,说明自己对医疗过程的看法和意见,以及认为存在医疗事故的理由和依据。
3、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无论是医疗机构还是患者提交的材料,都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和完整性。任何一方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等行为都是违法的,会影响鉴定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如果发现有提供虚假材料的情况,相关责任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医疗事故责任的鉴定涉及鉴定的方式、流程、标准以及所需材料等多个方面。了解这些内容有助于医患双方在面对医疗事故争议时,正确处理相关问题。比如,医疗事故责任鉴定后赔偿如何计算,不同级别的医疗事故责任如何划分具体责任比例等。如果您在医疗事故责任鉴定等方面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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