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高空抛物找不到抛物者时,索赔途径主要是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同时可借助公安机关等调查以及保险理赔等方式。若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则无需承担责任。
当遇到高空抛物却找不到抛物者的情况时,索赔有多种途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这意味着,如果无法找到实际抛物者,整栋楼可能实施抛物行为的住户都可能要承担补偿责任。
1、要求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
受害人可以向整栋楼可能实施抛物行为的住户提出补偿要求。这些住户如果不能证明自己在侵权行为发生时不可能实施该行为,比如提供自己当时不在家的证据、家中窗户当时处于关闭状态等,就需要给予补偿。
2、借助公安机关等调查
受害人可以及时报警,由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公安机关有专业的侦查手段和能力,能够通过勘查现场、调取监控等方式尽力寻找抛物者。
3、保险理赔
如果受害人购买了相关的人身意外保险等,也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高空抛物找不到抛物者时,物业是否有责任需要分情况来看。
1、有责任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如果物业没有安装必要的监控设备、没有对建筑物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以排除可能的坠落物隐患等,那么物业就可能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2、无责任的情况
如果物业已经按照规定采取了合理的安全保障措施,如安装了足够的监控摄像头且监控设备正常运行,对建筑物进行了定期检查和维护等,那么在找不到抛物者的情况下,物业可能不需要承担责任。
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后是可以追偿的。
1、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这是为了保护那些实际上并非抛物者但在无法确定真正侵权人时承担了补偿责任的住户的权益。
2、追偿的条件
当后来找到了真正的抛物者,那些之前给予补偿的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就可以向侵权人追偿自己已经支付的补偿费用。
综上所述,在高空抛物找不到抛物者的情况下,受害人有多种索赔途径,物业责任需根据其是否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判断,而承担了补偿责任的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在找到侵权人后可以追偿。生活中还可能存在高空抛物造成不同程度损害如何赔偿、不同楼层住户承担责任比例等相关问题。如果您在这些方面有法律疑问,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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