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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势力犯罪团伙与集团的区别

2025-10-16 10:5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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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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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势力犯罪团伙与犯罪集团的区别主要体现在组织特征、行为特征、危害程度等方面。犯罪集团组织更为严密稳定,实施犯罪的有组织性更强,危害程度也更为严重。

组织特征方面,恶势力犯罪团伙一般为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但成员之间的联系相对松散,组织结构没有明确的层级和职责分工,组织化程度较低。例如一些在街头进行寻衅滋事、收取保护费的小团体,可能只是临时纠集在一起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而犯罪集团通常有明确的首要分子,重要成员较为固定,有较为严密的组织架构和明确的分工,成员之间联系紧密,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像一些大型的贩毒集团,有专门负责采购毒品、运输毒品、销售毒品以及提供掩护的人员,各成员之间分工明确、相互配合。

行为特征方面,恶势力犯罪团伙主要实施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行为,但实施的犯罪行为相对较为单一和随意,缺乏系统性和计划性。而犯罪集团的犯罪行为具有明显的目的性和计划性,他们会精心策划犯罪活动,有组织地实施一系列犯罪行为,涉及的犯罪领域可能更为广泛和复杂,社会危害更大。

危害程度方面,恶势力犯罪团伙通常是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危害范围相对有限。犯罪集团由于其组织严密、行为有计划,往往对社会秩序、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的破坏和威胁,其危害范围可能涉及多个地区、多个行业,影响更为深远和广泛。

恶势力犯罪团伙与集团的区别(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六条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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