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双方债务的计算需区分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一方个人债务,共同债务一般由夫妻共同承担,个人债务则由负债一方独自承担。
首先要明确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界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例如夫妻双方共同签字贷款买房所产生的债务,或者一方为家庭日常购物、子女教育等支出所借的债务。而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计算和承担,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比如夫妻共同经营一家店铺,因经营不善产生了债务,离婚时就需要用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如果共同财产不够,双方可以协商如何分担剩余债务,若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对于一方的个人债务,由负债一方自行承担。比如一方在婚前的债务,或者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等,都属于个人债务。在离婚时,这部分债务不需要另一方承担偿还责任。
在实际处理离婚债务问题时,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来证明债务的性质。比如借款合同、转账记录、消费凭证等,以确定债务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准确区分债务的性质是合理计算和处理离婚夫妻双方债务的关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