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要求离婚且孩子一岁,一般情况下孩子会归女方抚养,但也存在特殊情况孩子可能归男方抚养。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子女抚养权的判定,会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所以通常来说,当孩子一岁时,女方要求离婚,孩子归女方抚养的可能性极大。这是因为一岁左右的孩子正处于哺乳期,需要母亲的悉心照料,母亲在生理和心理上更能满足孩子的需求,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孩子可能会归男方抚养。例如女方有重大疾病,且该疾病可能会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像传染性疾病等;女方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男方要求孩子随其生活的;女方有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在这些情况下,法院可能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男方。
如果双方能够就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无论孩子归哪一方抚养,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且不损害孩子的合法权益,法院也会尊重双方的约定。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双方应该以孩子的利益为出发点,友好协商,避免因抚养权问题产生过多的矛盾和纠纷,给孩子带来不必要的伤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由法院依据法律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