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后再犯罪会面临更严厉的刑事处罚,并且可能被认定为累犯,在量刑时会从重处罚,同时也会对其社会生活和个人发展产生诸多不利影响。
从法律层面来看,醉驾本身就属于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如果醉驾后再次犯罪,其后果会更为严重。
如果再次犯罪构成累犯,根据法律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例如,某人因醉驾被判处拘役并处罚金,之后在五年内又犯了其他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就会被认定为累犯,在量刑时会在原本应处刑罚的基础上从重处罚。
其次,醉驾后再犯罪会对个人的社会生活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犯罪记录会进入个人档案,这会影响到其就业,许多单位在招聘时会对求职者的犯罪记录进行审查,有犯罪记录的人可能会因此失去一些工作机会。例如,一些对从业人员品德和法律意识要求较高的行业,如金融、教育等,通常不会录用有犯罪记录的人。
此外,醉驾后再犯罪还会影响到个人的家庭。可能会导致家庭经济负担加重,因为犯罪可能面临罚款等经济处罚。同时,也会给家庭成员带来心理压力和社会舆论的压力。而且,犯罪记录还可能对子女的未来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比如在报考一些特殊院校或职业时可能会受到限制。
综上所述,醉驾后再犯罪无论是在法律处罚上还是对个人及家庭的影响上,都会带来严重的后果。因此,每个人都应该遵守法律法规,杜绝醉驾等违法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