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事故逃逸后尚不构成犯罪的,一次记12分。
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对于交通违法行为有着明确的记分规则。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属于较为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会被记12分。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现场的行为。虽然这种情况尚不构成犯罪,但它严重扰乱了交通秩序,也损害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逃逸行为使得事故无法及时得到处理,受害者可能无法及时获得救助和赔偿。
记12分意味着驾驶人的驾驶证会被暂扣。驾驶人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并通过考试,才能重新获得驾驶资格。这一记分规定是为了约束驾驶人的行为,促使其在发生事故后积极承担责任,而不是选择逃避。
此外,除了记分处罚外,造成事故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还会面临其他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同时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总之,造成事故后逃逸是一种不可取的行为,不仅会面临严厉的处罚,也违背了基本的道德和法律要求。驾驶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积极救助伤者,并及时报警处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第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三)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四)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百以上的;
(五)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