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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债务谁来承担

2026-03-23 20: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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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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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债务承担需区分是共同债务还是一方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一般为连带清偿责任;而一方的个人债务则由该方独自承担。

我们明确一下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例如,夫妻双方一起在购房合同上签字贷款买房,这笔房贷就是典型的夫妻共同债务;或者一方为家庭日常开销去购买生活用品、支付水电费等所产生的债务,也属于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也就是说,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夫妻中的任何一方全部偿还债务,偿还债务的一方在承担完债务后,有权根据双方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向另一方追偿。

然而,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比如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等,都属于个人债务。这些个人债务由负债的一方独自承担,债权人只能向负债方主张债权,不能要求另一方偿还。

但是,存在一种特殊情况,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即使债务是以一方个人名义所负且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例如,一方虽然是以个人名义借款用于扩大夫妻共同经营的生意,并且生意收入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此时该债务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在处理夫妻债务问题时,是否属于共同债务的认定至关重要,直接关系到债务由谁来承担。在实际生活中,如果遇到夫妻债务纠纷,需要依据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来准确判断债务性质,从而确定承担主体。

夫妻债务谁来承担(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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