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面离婚对方不同意,若通过诉讼离婚,一般少则需要几个月,多则可能需要两三年甚至更久,具体时间取决于案件实际情况。
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如果在第一次起诉离婚时,法院适用简易程序,且能够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那么三个月左右可能就会判决离婚。
适用普通程序的情况,若案件较为复杂,不适用简易程序,则适用普通程序。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所以,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离婚案件,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出结果,特殊情况可能会延长到十二个月甚至更久。
多次诉讼的情况,在司法实践中,第一次起诉离婚时,如果没有法定的离婚事由(如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对方又坚决不同意离婚,法院通常会判决不准离婚。原告需要在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后才能再次起诉离婚。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会增大,但也不是绝对会判离。如果第二次起诉仍未判离,可能还需要第三次起诉,这样一来,整个离婚过程可能会持续两三年甚至更久。
此外,诉讼过程中还可能存在送达难、公告送达等情况,这也会进一步延长诉讼时间。因此,单方面离婚对方不同意时,具体的离婚时间难以准确预估,要根据案件的具体进展和实际情况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七十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