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姐姐身份证登记结婚证本身并不涉及刑事犯罪,不会被判刑,但该婚姻登记行为无效。
根据法律规定,冒用他人身份证登记结婚,这种行为违反了结婚登记需双方亲自到场、如实提供身份信息等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虽然冒用他人身份证登记结婚不在此列,但从结婚登记的程序合法性来看,它违背了结婚双方真实意愿表达以及身份信息准确的要求。
在司法实践中,若一方冒用他人身份证登记结婚,另一方发现后可以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请求撤销结婚登记。因为婚姻登记机关在进行登记时,主要是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当出现冒用身份证这种情况,导致登记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登记行为缺乏合法性基础。
对于冒用身份证的行为,虽然不构成与婚姻登记直接相关的刑事犯罪,但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该法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总之,冒用姐姐身份证登记结婚证不会被判刑,只是该婚姻登记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由此带来的问题,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和婚姻登记制度的严肃性。

法律依据:
《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