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不到一岁离婚,孩子一般会判给母亲直接抚养。
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在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判定上有诸多考量因素。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主要是基于孩子年龄尚小,通常更依赖母亲的照顾,母亲在生理和情感上往往能给予孩子更细致的呵护,对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更为有利。
不过,虽然法律有原则性规定,但在实际的抚养权判决中,如果母亲存在某些特殊情形,孩子也可能会判给父亲。这些情形包括: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比如母亲患有严重的肺结核病,为了孩子的健康,跟随父亲生活更为合适;母亲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例如母亲对孩子不管不问,父亲积极承担照顾孩子的责任,这种情况下父亲争取抚养权得到支持的可能性较大;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的。像母亲有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严重影响孩子的成长环境,那么法院也可能会将孩子判给父亲。
此外,如果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也会予以支持。也就是说,在尊重父母双方意愿且保障孩子权益的前提下,孩子由父亲抚养也是可行的。总之,孩子抚养权的判决核心是要从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出发,充分考虑孩子的利益和未来的成长与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