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面撞车时,责任的处理需先报警并保护现场,交管部门会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划分责任,责任划分一般有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几种情况,之后根据责任认定进行赔偿等后续处理。
当发生正面撞车事故后,首先要做的是确保安全。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避免发生二次事故。若有人受伤,应立刻拨打急救电话进行救治。
接着,要及时报警,等待交通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在等待过程中,要保护好事故现场,不要随意移动车辆和相关物品,以便交管部门准确勘查现场情况。
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现场勘查、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检验鉴定等证据,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具体责任划分如下:
一方承担全部责任:如果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例如,一方闯红灯、逆行等严重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引发的正面撞车,该方通常要承担全部责任。
双方分别承担主次责任:若双方都有过错,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比如,一方超速行驶,另一方未按规定让行,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定超速方承担主要责任,未让行方承担次要责任。
双方承担同等责任:当双方的过错在事故中所起的作用相当,双方承担同等责任。例如,两车都存在观察不周的情况导致正面撞车。
无责任情况:如果一方没有过错,而是由另一方的过错导致事故,无过错方不承担责任。
责任认定后,当事人可根据责任划分进行赔偿。一般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按照各自的责任比例分担。若对责任认定结果不服,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交管部门申请复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