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不能认定,单位是否需要赔偿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若虽不构成工伤,但单位对损害存在过错,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若不存在过错,一般无需承担赔偿责任,但可能出于人道主义给予一定补偿。
从法律规定来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认定工伤有明确的情形和标准。当工伤不能认定时,意味着不符合这些法定的工伤条件。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单位就绝对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在事件中单位存在过错,比如单位提供的工作设备存在安全隐患、工作环境不符合安全标准等导致员工受到伤害,即便不能认定为工伤,员工也可以依据《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要求单位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例如,单位的机器设备年久失修,没有及时进行维护和更新,员工在操作过程中因设备故障受伤,虽然该情况可能不符合工伤认定的严格条件,但单位因其过错行为,需要对员工的损害进行赔偿,赔偿范围可能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
但如果单位不存在过错,例如员工是在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场所,且与工作无关的情况下受伤,单位通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不过,在一些情况下,出于人道主义关怀,单位可能会给予员工一定的经济补偿,但这并非是法律强制要求的赔偿。
此外,如果员工是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因本人承担主要责任而不能认定为工伤,单位同样无需承担工伤赔偿责任。但要是单位在某些方面存在一定关联,比如提供的交通工具存在问题等,员工也可根据具体情况主张相应的赔偿。总之,工伤不能认定时,单位是否赔偿要结合具体的事实和法律规定来综合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