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归属要根据孩子年龄、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等因素综合判断,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法院会根据双方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在司法实践中,孩子抚养权的判定遵循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原则。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这个阶段的孩子对母亲的依赖度较高,母亲在照顾孩子方面通常更有优势,比如母乳喂养等。但如果母亲存在一些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形,例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孩子也可能判给父亲。
对于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对于八周岁以上的子女,由于其已经具备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法院在判决抚养权时会尊重其真实意愿。法院会通过与孩子进行谈话等方式,了解孩子希望和哪一方共同生活。此外,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也是重要的考量因素。抚养能力包括经济收入、居住条件等,抚养条件则涉及教育背景、品德修养等方面。法院会综合这些因素,做出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