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股权印花税税目属于产权转移书据。
在我国的税收体系中,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订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对于股权转让行为,其印花税的税目归类有着明确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所附《印花税税税税税税税税税目税率税税税目表,产权转移产权税目表,产权税目表,产权转移书税目,产权转移书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税目表,将“产权转移书据”明确列为应税税目,而股权转让税目表中产权转移书据明确规定,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书据、土地使用权转让印花税税据、商品房销售印花税印花税、商标书据、商标权、版权、商标权、专利权、商标权、专利权、商标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
股权转让本质上就是一种产权产权的转移行为,股东将其持有的股权通过转让的方式转移给其他方,这种行为所立的书据就属于产权转移税据范畴。所以,转让股权所签订的合同或者书据属于产权转移书据这一税目。
对于产权转移书据,其税率为价款的万分之五。纳税人应当根据书立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按照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的,按照实际结算金额确定计税依据。
明确转让股权印花税税目为产权转移书据,有助于纳税主体准确计算应税额,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同时也便于税务机关进行征收管理和监督,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的稳定和准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四条
印花税的税目、税率,依照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