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财产纠纷起诉离婚所需时间并不固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一般需三个月以内,适用普通程序审理通常要六个月以内,若存在特殊情况还可能延长,且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未获准许,再次起诉需间隔六个月。
在我国,离婚诉讼案件的审理时间受到多种因素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会根据不同情况适用不同的程序。
首先是简易程序。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法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在无财产纠纷的离婚案件中,如果符合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法院会采用该程序进行审理。简易程序的审限为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这意味着从当事人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法院受理立案开始计算,到案件最终判决,一般不会超过三个月。
其次是普通程序。若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就会适用普通程序。普通程序的审限相对较长,一般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不过,在实际情况中,如果案件存在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若还需要进一步延长,则需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此外,离婚诉讼还可能涉及一些特殊情况导致时间延长。比如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需要通过公告送达法律文书,公告送达的时间不计算在审限内,这就会使整个案件的审理时间增加。而且,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时,法院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决不准离婚,那么原告需要在六个月之后才能再次起诉离婚。
综上所述,无财产纠纷起诉离婚的时间不能一概而论,要综合考虑案件适用的程序、是否存在特殊情况等多种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