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撞了护栏逃逸通常不符合缓刑条件,若符合条件,可能在拘役并处罚金的基础上适用缓刑。但具体能否判缓刑及缓刑期限要结合实际案情判断。
醉驾撞护栏逃逸的行为涉及多个法律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而撞护栏逃逸的行为,可能还涉嫌交通肇事逃逸。如果仅仅是撞了护栏,未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一般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但逃逸情节会加重处罚。
对于缓刑的适用,依据《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然而,醉驾撞护栏逃逸这种情况,逃逸行为反映出行为人主观上有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通常难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较轻。因为逃逸不仅破坏了事故现场,影响了交警对事故责任的认定,还体现出行为人对法律和公共安全的漠视。所以在司法实践中,这种情况判缓刑的可能性相对较小。
如果最终被认定符合缓刑条件,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也就是说,若被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考验期可能在一个月以上一年以下,但最短不能少于二个月。不过,这一切都要根据具体的案件事实、证据以及法院的判决来确定。每个案件都有其特殊性,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三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六条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