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出轨,财产分割一般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通常会适当倾向于无过错方,但不会让过错方“净身出户”,不过若有婚内财产协议约定出轨方少分或不分财产,则按协议执行。
在婚姻关系中,财产分割是一个重要问题,尤其是一方出轨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这体现了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尊重,夫妻双方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例如,双方可以约定将某些财产归一方所有,或者按照一定比例分配共同财产。
如果夫妻双方无法达成协议,那么就需要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依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这意味着在实际分割财产时,无过错方可能会适当多分一些财产。比如,在房产、存款等财产的分配上,无过错方可能会获得相对较多的份额。不过需要明确的是,法律并没有规定出轨方要“净身出户”,一般不会让过错方完全不分割财产。
此外,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内签订了财产协议,并且协议中明确约定了一方出轨时财产的分割方式,比如出轨方少分或不分财产,那么在离婚时会按照协议来执行。这种婚内财产协议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情况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同时,在分割财产时,还需要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而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出轨的财产分割问题较为复杂,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包括双方的协议、法律规定以及财产的性质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