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五天可能属于行政处罚(行政拘留),也可能属于刑事强制措施(刑事拘留),需根据拘留的性质、法律依据及适用情形综合判断。行政拘留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的制裁,刑事拘留是司法机关对涉嫌犯罪人员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措施,二者在法律性质、依据、后果等方面存在本质区别。
拘留是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或处罚措施,实践中分为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其中与“行政处罚”“刑事”直接相关的是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要明确拘留五天的性质,需从以下核心区别分析:
一、法律性质与目的不同
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的一种,是行政机关(主要是公安机关)对违反行政法律法规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人作出的制裁措施,目的是惩罚和教育行政违法人员。例如,因打架斗殴、赌博、卖淫嫖娼等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公安机关可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刑事拘留则是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并非处罚,目的是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毁灭证据或继续危害社会。当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发现某人涉嫌犯罪,且符合法定条件时,可对其采取刑事拘留,限制其人身自由以便进一步侦查。
二、法律依据与适用情形不同
行政拘留的法律依据是行政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适用情形为行为人实施了行政违法行为,且违法情节较重但未达到犯罪程度。例如,《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规定,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情节较重的,可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第43条规定,殴打他人情节较轻的,可处5日以下拘留。因此,“拘留五天”在行政拘留中较为常见。
刑事拘留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适用情形为行为人涉嫌犯罪,且符合《刑事诉讼法》第82条规定的条件,如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被害人或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其犯罪,在身边或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等。刑事拘留的期限一般为3日,特殊情况下可延长1-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最长可延长至30日。因此,“拘留五天”可能是刑事拘留中3日基础期限的延长,或针对一般案件的拘留期限。
三、期限与执行场所不同
行政拘留的期限一般为1日以上15日以下,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20日,“五天”属于典型的行政拘留期限范围。行政拘留由公安机关在拘留所执行,被拘留人需接受法律教育、参加必要劳动,生活管理相对宽松。
刑事拘留的期限通常为3日,经批准可延长至7日(一般案件)或30日(流窜、多次、结伙作案案件),加上检察院审查批捕的7日,最长可达37日。“五天”可能是刑事拘留期限内的具体执行天数(如3日基础期限延长2日)。刑事拘留由公安机关在看守所执行,管理严格,被拘留人需接受讯问、配合侦查,与外界联系受限。
四、法律后果与记录影响不同
行政拘留后,行为人会留下行政违法记录(即“案底”),记录于公安机关档案,虽不构成犯罪记录,但可能影响部分特殊岗位(如公务员、参军)的政审。例如,因卖淫嫖娼被行政拘留五天,档案中会永久留存该违法记录。
刑事拘留本身不会留下犯罪记录,但如果被拘留人后续被检察院批准逮捕、法院判决有罪,将留下犯罪记录(“前科”),对就业、参军、考公等产生终身影响。若刑事拘留后因证据不足被释放,或检察院决定不起诉、法院判决无罪,则不会留下犯罪记录,仅在公安机关留存侦查档案,一般不影响正常生活。
五、判断方式:通过法律文书与执行机关确认
实践中,可通过公安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直接判断拘留性质:若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明确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行政法律条款作出拘留决定,则为行政拘留;若收到《拘留通知书》,注明“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2条”对“涉嫌XX罪”的人员采取拘留措施,则为刑事拘留。此外,行政拘留由公安机关直接决定并执行,刑事拘留需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必要时需检察院配合(如检察院自侦案件的拘留)。
综上,拘留五天可能是行政处罚(行政拘留),也可能是刑事强制措施(刑事拘留),需结合法律文书、适用情形及执行场所综合判断。若涉及自身或他人权益,建议及时向执行机关核实拘留性质,必要时咨询律师,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