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一年离婚时,财产分配先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同时,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
在婚姻关系中,财产分配是离婚时的重要问题。当夫妻分居一年后选择离婚,财产分配有一定的规则和原则。
要明确财产的性质,分为夫妻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个人财产是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根据法律规定,这些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仍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例如,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产,即使婚后夫妻分居一年后离婚,该房产仍属于购买方的个人财产。
而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分配方式如下:
其一,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财产的分配方案。这种协商是基于双方的意愿和共识,只要达成一致,法律尊重双方的约定。例如,双方可以协商将共同存款按照一定比例分配,或者一方获得房产,同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其二,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则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比如,若有子女且抚养权归女方,在分配财产时可能会适当倾向于女方,以保障子女和女方的生活。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行为,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法院在分配财产时也会对无过错方进行适当照顾。
在分居期间,夫妻各自的收入等财产情况也需要进行合理认定和处理。一般来说,分居期间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双方的收入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实际分配时,法院也会综合考虑分居期间双方的生活支出等因素。分居一年离婚时财产分配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