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有外遇起诉离婚,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若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会判决准予离婚;若不符合感情破裂标准,则可能判决不准离婚。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上,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合理判定。
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男方有外遇本身可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一个参考因素,但并非只要男方有外遇起诉离婚,法院就一定会判决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所以,如果男方仅以自己有外遇为由起诉,女方坚决不同意离婚,且法院认为双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还有和好可能,通常会判决不准离婚。
关于财产分割。在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男方有外遇属于过错方,女方作为无过错方在财产分割时可能会适当多分。例如,在房产、存款等财产分配上,法院可能会倾向于女方。
子女抚养问题。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虽然男方有外遇,但这并不必然导致其失去抚养权,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对子女的陪伴等因素来判定抚养权归属。
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男方有外遇若符合上述情形,女方可要求男方给予损害赔偿,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