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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男方不到场怎么办

2025-09-30 06:2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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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佰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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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元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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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男方不到场分两种情况处理。协议离婚要求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男方不到场无法完成协议离婚。诉讼离婚中,若男方是原告不到场,按撤诉处理;若男方是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首先来看协议离婚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这就意味着协议离婚需要男女双方共同参与整个流程,从申请到冷静期结束后的正式办理离婚登记。如果男方不到场,婚姻登记机关不会为双方办理离婚手续,这种情况下,协议离婚无法完成。双方只能考虑通过诉讼方式来解决离婚问题。

再看诉讼离婚的情形。如果男方是原告,也就是主动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也就是说,若男方作为原告不到场,且没有合理的理由,法院会按照撤诉来处理此次离婚诉讼。

若男方是被告,即被女方起诉要求离婚的一方。当法院经过合法传唤,男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时,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不过,法院在缺席判决时会非常谨慎,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审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一般来说,法院会依据女方提供的证据来判断案件事实。如果女方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符合法定离婚条件,法院可能会判决准予离婚。但如果证据不充分,法院也可能不会判决离婚。如果男方因为特殊情况无法到庭,比如因重大疾病、出国等客观原因不能参加诉讼,男方可以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并申请延期审理等,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离婚男方不到场怎么办(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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