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取保候审的并非都能判缓刑。取保候审和判缓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适用条件有所不同,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最终不一定会被判处缓刑。
需要明确取保候审和缓刑的定义。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而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
二者适用条件不同。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而缓刑的适用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虽然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常犯罪情节相对较轻,社会危险性较小,从某种程度上符合缓刑适用的部分条件,但最终是否能判处缓刑,还要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综合判断。例如,有的犯罪嫌疑人虽然符合取保候审条件被取保,但在后续审判中,发现其存在新的犯罪事实或者悔罪态度不好等情况,就可能不被判处缓刑。所以,能取保候审的并不意味着都能判缓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