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界定合同纠纷和合同诈骗主要从主观目的、行为方式、履行合同的态度和能力等方面进行判断。若只是一般的合同履行问题,多认定为合同纠纷;若存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对方财物的情况,则可能构成合同诈骗。
在判断是合同纠纷还是合同诈骗时,主观目的是关键因素。合同纠纷通常是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对合同条款的理解、履行能力等问题产生争议,但双方都有通过合同实现一定经济利益的意图,并非以非法占有对方财物为目的。而合同诈骗中,行为人从一开始就具有非法占有对方财物的故意,签订合同只是其获取财物的手段。
从行为方式来看,合同纠纷中,当事人一般会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以相对诚实信用的方式进行交易活动,即使出现违约行为,也多是由于客观原因导致无法履行合同。例如,因市场行情变化、不可抗力等因素,使得一方难以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或支付款项。合同诈骗的行为人往往会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比如,虚构主体身份、伪造产权证明、编造不存在的交易项目等,以此骗取对方的信任,使其陷入错误认识并交付财物。
履行合同的态度和能力也是重要的判断依据。在合同纠纷中,当事人通常会积极采取措施履行合同义务,尽力弥补违约造成的损失,表现出解决问题的诚意。即使最终无法完全履行合同,也会与对方协商解决方案。而合同诈骗的行为人在获取财物后,往往不会积极履行合同,甚至会逃避责任,隐匿行踪或转移财物,根本不打算履行合同义务。
警方还会综合考虑案件的各种证据,包括合同文本、双方的沟通记录、资金流向、货物交付情况等,进行全面、客观的分析和判断。只有在有充分证据证明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和诈骗行为时,才会将案件定性为合同诈骗,并依法进行刑事立案侦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