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房只写一个人的名字,离婚时该房产的分割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可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也可能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在婚姻关系中,婚后买房只写一人名字的情况较为常见,而离婚时房产的处理要依据不同情形来判定。
通常情况下,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即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例如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的工资收入支付了购房款,这种情况下,无论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都不影响房屋作为共同财产的性质。在离婚分割时,一般遵循均等分割的原则,但会考虑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比如有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时,可能会适当倾向于抚养子女的一方;若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行为,如重婚、与他人同居等,在分割财产时可能会少分。
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会使房屋被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一方能够证明购房款是其婚前个人财产,并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该房屋可能会被认定为其个人财产。例如,一方在婚前有一笔存款,婚后用这笔存款全款购买了房屋并登记在自己名下,且能提供充分的资金来源证明,那么在离婚时该房屋就属于其个人财产,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后买房只写一人名字,离婚时房产分割需结合购房资金来源、产权登记情况等多种因素综合判断,以确定其归属和分割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