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留他人吸毒,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这里的“容留”,是指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的行为,既可以是主动提供,也可以是在他人要求下被动提供;既可以是有偿提供,也可以是无偿提供。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容留他人吸毒罪的认定和量刑,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例如,容留的次数和人数是重要的考量因素。如果多次容留他人吸毒,或者一次容留多人吸毒,通常会被认为情节较为严重,在量刑时可能会接近三年有期徒刑的上限。
容留他人吸毒的场所情况也会影响量刑。如果是在较为隐蔽、不易被发现的场所容留他人吸毒,或者在学校、医院等特殊场所附近容留他人吸毒,其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大,量刑也可能会相对较重。
同时,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故意程度、是否存在自首、立功等情节也会对量刑产生影响。如果犯罪嫌疑人有自首情节,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有立功表现,如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等,也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的规定,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定罪处罚:(一)一次容留多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二)二年内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三)二年内曾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受过行政处罚的;(四)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五)以牟利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六)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严重后果的;(七)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